(一) | 參加對象: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中、國小學生及全國民眾。 |
(二) | 活動期間: 112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17 日止。 |
(三) | 活動方式:參加者依據身分別點選「國小組」、「國中組」或「社會組」,於活動頁面觀看租稅影片後,正確回答租稅問題並留下基本資料者,即可參加抽獎。 |
(四) | 活動網頁: https://gov.tw/UCn 。 |
(五) | 活動獎勵: |
1、 | 個人部分: |
(1) | 國中小組:抽獎名額依各組別總參加人數比例( 5%)抽出,每名獲得 100 元便利商店禮券。 |
(2) | 社會組:抽出 100 名,每名獲得 100 元便利商店禮券。 |
2、 | 學校部分: |
(1) | 協助推動本項活動參加人數達 20 人之承辦教師(或學校推派):贈宣導品 1 份。 |
(2) | 本活動學生參加人數達 150 人或學生參加人數達全校人數二分之一:加贈學校宣導品 5 份以資鼓勵。 |
(六) | 名單公布:得獎名單於 112 年 12 月 8 日前公布於本局及市府入口網站,學生組另發函通知得獎學生之就讀學校,請學校代為轉發。 |
(七) | 領獎期限: |
1、 | 國中小組:請學校指定代表於 112 年 12 月 29 日前攜帶禮券簽收單至本局或分局代領禮券(至分局領獎者,需先將禮券簽收單傳真( 03 ) 335-6682 至服務科宣導股,聯絡電話( 03 ) 332-6181 分機 2346 ,俟電話通知始至分局領取),再轉發得獎學生。 |
2、 | 社會組:本局統一寄發,以雙掛號寄至得獎人於活動頁面提供之通訊地址,故參加者郵寄資料務必登錄正確,本局依據所填資料寄送;若未收到獎品者,請於 113 年 1 月 31 日前攜帶身分證於本局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期視為放棄,不再發給獎品。 |
四、 | 詳情請參閱活動辦法或至本局網站 https://gov.tw/qZQ 查詢。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