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額:依審核結果(全國 1200)
補助金額: 2000 元
申請資格:
(一)學期成績(上學期):大專、高中 65 分以上,國中 60 分以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無操行分數者以老師評語為主)。國中生須附向學校申請有分數之成績單,否則不予受理。
(註: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二)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繳交資料如下:
(一)申請表乙份(請至教務處索取,或上網下載:http://www.kuantu.org.tw/)。
(二)112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正、反面請印在 A4 紙張同一面上,不需裁剪,並力求影印清晰)。
(三)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乙份(正本,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成績單一律不退回。
(四)本人之戶口名簿內頁影印本乙份(請縮小為 A4 尺寸影印)。
(五)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證明或影印本乙份;以其他證明(如:村里長清寒證明、殘障證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請。
校內審請期限: 113 年 2 月 23 日(五)中午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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