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112 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十五:國中小永齡課程認證計畫」1 份,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案為國小教師增能研習,期望透過學習扶助教材教法運用研習,提昇教師應用教學資源之專業知能,培育各校學習扶 助之種子教師,增進運用學習扶助民間資源之能力、結合 民間資源平台與教材,強化各校學習扶助成效。
三、 旨揭計畫相關研習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各校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教師,或其他對本議 題有興趣教師,每場次以 60 人為限。
(二) 研習時間及地點:
1、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共同科: 112 年 10 月 21 日(六)8:30~17:30 ,新勢國小 3 樓視聽教室。全程參與者分別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9 小時。
2、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數學科: 112 年 10 月 22 日(日)8:00~17:40 ,新勢國小 3 樓視聽教室。全程參與者分別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10 小時。
3、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國語科: 112 年 10 月 28 日(六)8:00~17:40 ,新勢國小 3 樓視聽教室。全程參與者分 別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10 小時。
(三) 報名方式:(需兩階段報名)
1、 第一階段: 112 年 9 月 15 日至 112 年 10 月 10 日止,請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新勢國 小;車位有限,敬請共乘;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 杯。
2、 第二階段:請加入永齡教學資源中心會員進行活動報 名,方能完成後續領取證書、委託代印的相關手續, 詳情請至永齡教學資源中心網站參看— http:// edu. yonglin.org.tw/ytc/ycrc main (請參看附件二)
四、 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 (差)假登記,可於研習結束後二年內覈實補休。
五、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新勢國小輔導主任吳瑞香(電話 03-4937563 轉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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