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 112 學年度「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案」─遴選與輔導深耕學校實施計畫書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5 月 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55970 號函辦理。
二、 為持續支持本計畫深耕學校發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爰規劃於 112 學年度繼續遴選與輔導有意願之深耕學校,據以發展適用於我國情境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案例,做為進一步推廣之基礎。
三、 本年度將透過深耕學校辦理合作學習公開課及經驗分享,將合作學習教學典範傳承,並達有效擴展。
四、 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一) 原 111 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二) 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
(三)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
五、 參與本計畫之學校應執行任務如下(詳計畫書):
(一) 參與本計畫辦理之初階、進階、國際培訓工作坊、期中工作會議及成果發表會。
(二) 邀請輔導諮詢委員協助並辦理公開觀課。
(三) 進行成效評估與推廣,配合提供圖文動態訊息,於本計畫臉書粉絲團分享推廣實施經驗。
(四) 辦理合作學習相關公開課分享活動,邀集周邊學校參與,並於臉書「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粉絲專頁發布,辦理內容簡述及成果照片。
六、 參與本計畫學校類型經費補助如下:
(一) 深耕學校: 1、 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 萬元。 2、 帶領 1 間夥伴學校,額外補助 2 萬元,深耕學校最高額外補助上限為 6 萬元;新申請之學校不得申請此項經費。
(二) 夥伴學校:每校補助 6 萬元。 七、 欲申請本案之學校請詳閱計畫及遴選程序等相關訊息,應於 112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前將相關附件資料紙本 1 式 3 份逕送(寄)至本局教育局國中教育科,電子檔傳送至 10029308@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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