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教署 112 年 12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81843 號函辦理。
二、 旨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 受訪學校可於國教署「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 3 次,每次至多 2 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二) 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師優先入校輔導。
(三) 另專案教師入校係屬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 20 人以內為佳,超過 30 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四) 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通過申請之學校應主動聯繫專案教師,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有交通不便之學校,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膳宿協助。
(五) 倘審核通過後臨時取消邀約,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生之車(機)票、住宿等因取消衍生之費用。
(六) 申請之學校於輔導活動結束後 7 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如未填寫,本計畫得不受理後續申請。
(七) 專案教師 112 學年度下學期服務期程為 113 年 2 月 16 日至 113 年 6 月 28 日止,請學校可至「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 https://ctcs.cloud.ncnu.edu.tw/pages/login.aspx )填報簡易申請單,開放學校 2 梯次申請,日期如下,請學校配合旨揭說明事項辦理:
1、 第一梯次: 113 年 1 月 11 日至 113 年 1 月 31 日止。
2、 第二梯次: 113 年 2 月 16 日至 113 年 2 月 26 日止。
三、 檢附來文、操作說明及活動公告各 1 份。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