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1 月 5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30002255 號函辦理。 |
二、 | 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
(一) | 教師資格: |
1、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 12 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
2、 | 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
3、 | 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
(二) | 商借期間:自 113 年 2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113 學年度將再決定是否賡續商借) |
(三) | 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
(四) | 辦理業務: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
(五) | 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三、 |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 113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e-2355@mail.k12ea.gov.tw ,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實習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四、 | 檢附簡歷表格式 1 份。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