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本市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回流研習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2 年 5 月 12 日桃教小字第 1120043473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一) 研習日期: 111 年 7 月 5 日(星期三)至同年 7 月 7 日(星期五)。
(二) 研習地點:新屋區新屋國小第二會議室(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 196 號)。
(三) 報名資格:
1、 持有本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2、 持有 91 年教育部(或本市 97 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
(四) 報名方式及時間:採郵寄報名方式辦理,請填妥回流進修報名表及檢附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影本、身份證影本等相關資料,並於 112 年 6 月 9 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至本市新屋區新屋國小教務處(地址: 332750 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 196 號)。
三、 報名人數及錄取名單:本案錄取 50 名(錄取順序以郵戳為憑,額滿即截止),錄取名單於 112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二)前公告於新屋區新屋國小網站。
四、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五、 檢附「桃園市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回流研習計畫」1 份或請至本局( https://www.tyc.edu.tw/ )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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