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 112 年 8 月 7 日桃教中字第 1120074256 號函及 112 年 11 月 2 日桃教中字第 1120109393 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辦理 26 所雙語課程亮點學校聯合觀議 課及訪視,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
(一) | 目的:鼓勵各校所屬行政人員、雙語教師、外籍教師及對 雙語教學有興趣之教師至各雙語課程亮點學校共享雙語教 育推動行政及課程教學經驗,並回校進行推動參考,俾利 厚實雙語教學品質,發展各校雙語特色課程。 |
(二) | 參加人員: |
1、 | 公開課授課之外籍教師及協同教師。 |
2、 | 參與公開課之雙語本師。 |
3、 | 支援公開課之行政教師。 |
4、 | 112 學年度國中雙語本師三階專業成長培訓計畫參與教師。 |
(三) | 注意事項: |
1、 | 各場次聯合觀議課分組學校務必薦派至少 2 位教師前往 參加,倘無相關科別雙語本師,建請推派同一科別教師 參與共學。 |
2、 | 本市雙語教師視增能需求可跨區觀摩,惟需覈實薦派教師參與教學科目相符之場次;外師若當天無課務,鼓勵參加。 |
3、 | 非屬雙語課程亮點學校鼓勵自由參與並覈實薦派所屬教師出席教學科目相符之場次。 |
三、 | 請各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與課務派代,並協助安 排相關職務代理人,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 領代課鐘點,由學校 113 年度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 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一併報本局辦理補 助作業。 |
四、 | 檢附 112 學年度雙語課程亮點學校聯合觀議課期程表及分區 觀課科目表各 1 份。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