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僑務委員會 113 年 3 月 20 日僑教師字第 1130200726A 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海外僑校及主流學校任教之臺裔教師班級能與國內中小學交流互動,期透過媒合雙方建立數位學習夥伴關係,達到我國與各國學生語言及文化交流之目的,僑務委員會特辦理旨揭計畫。海內外學校透過多樣社群或學習平臺進行即時或非同步互動,彼此分享文化、生活與學習心得,達到拓展學生國際視野之效。 |
三、 | 本計畫自辦理以來皆採「年度制」(每年 1 月至 12 月)為辦理期程,經海內外學校承辦計畫師長建議,本年度將改採「學年制」(上學期為 9 月至隔年 1 月,下學期為 2 月至 6 月)方式辦理,計畫相關內容摘述如次(詳附件 1 ): |
(一) | 計畫期程: 113 年 9 月 1 日至 114 年 6 月 30 日。 |
(二) | 辦理單位:公私立小學、國中及高中(職)。 |
(三) | 計畫辦理方式:請有意願參與本計畫之學校於本年 4 月 30 日前填寫「僑務委員會 113 年國際數位學伴計畫『國內學校需求調查表』」(網址: https://forms.gle/E1X5UTzwmLFJzEdi6),俾利僑務委員會辦理後續媒合事宜。 |
四、 | 為利海內外參與本計畫之學校瞭解上年辦理成果,爰挑選以不同交流形式之參與學校成果於 Instagram 中展示供參(網址: https://www.instagram.com/ocaciclp/)。 |
五、 | 考量國內外時差因素下,亦可採用非同步的書信、郵件、錄影等多元形式,有關「國際數位學伴」專案應該如何開始與交流學校聯繫、如何克服時差進行交流,以及可以交流何種主題等,可參考資訊如下,將更有助於瞭解本專案之進行: |
(一) | 「僑務委員會官網/僑民教育/國際數位學伴」專頁內,邀請美國德州奧斯汀好消息華語學苑陳曉婷老師錄製之 15 分鐘分享影片; |
(二) | 國際數位學伴 FAQ (詳附件 2 )。 |
六、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及國際數位學伴 FAQ 各 1 份。 |
七、 | 本案聯絡窗口:賴瑞衡先生,電話:+886-2-23272687 ,電子郵件: ocactree@ocac.gov.tw 。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