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3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043544A 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通過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提升客語文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能,並強化教師客語文教學素養與核心能力,以優化客語文教學效能,確保學生學習品質,爰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本計畫以國民中學 112 學年度客語文授課師資為優先,以每校最多報名 3 位為原則,請轉知並鼓勵校內符合研習計畫實施對象及資格,且具意願之教師參與研習。 |
四、 |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
(一) | 本梯次以各地方政府推薦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為優先,倘有員額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教師自行報名。 |
(二) | 報名資格及錄取順序: |
1、 | 通過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 |
2、 | 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期 3 個月以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以下稱教師)。 |
3、 | 自 108 學年度起實際教授客語文課程(含彈性學習課程)至少 2 學期之教師。 |
(三) | 報名方式:' |
1、 | 各地方政府推薦:請貴校於 113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前填具薦派名單,並請將薦派名單 WORD 檔案及核章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商借教師魏本玹,電子郵件: amywei22@ms.tyc.edu.tw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525 ),並請薦派教師於 113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且擇任職單位所在區域進行報名。 |
2、 | 教師自行報名:於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前,各場次錄取推薦教師尚有餘額者,統一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教師自行報名,不另行公告。 |
五、 | 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梁小姐詢問:電話 03-4227151 分機 33485 、電子信箱: 112advancedhakka@gmail.com 。 |
六、 | 檢附「113 年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第 3 梯次)」及「113 年國民中學客語文授課教師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第 3 梯次)薦派名單」各 1 份。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