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本局 113 年 3 月 11 日桃教小字第 1130021934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至同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共計 5 天。 |
(二) | 參加對象: |
1、 | 持有 91 年教育部(或本市 97 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
2、 | 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
3、 |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台灣語文學系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
4、 | 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 91 年在職期間,參加閩南語相關研習 72 小時以上證明者。 |
5、 |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台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
(三)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止,請填妥表件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詳如計畫),以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小教務處」(地址: 33047 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並請註明「報名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 |
(四) |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結果: 113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前,於東門國小網站(網址: https://www.tmps.tyc.edu.tw/)公告錄取參與研習學員名單。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四、 | 檢附旨揭計畫 1 份或請至本局( 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