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4 月 2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1181 號函辦理。 |
二、 | 為持續支持旨揭計畫深耕學校發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爰規劃於 113 學年度持續遴選與輔導有意願之深耕學校,據以發展適用於我國情境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案例,做為進一步推廣之基礎;並新增跨校際社群的申請與運作,以分享與傳承教學典範,提升跨校際社群教師教學效能與專業發展,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
三、 | 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
(一) | 原 112 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
(二) | 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 |
(三)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 |
(四) | 跨校際社群:以一社群至少 6 名現職國中小教師,其中至少 1 名教師曾參與本計畫,另社群至少需跨 2 校,同一學校者不得超過社群成員比率 70%。 |
四、 | 參與本計畫之學校及社群應執行任務,簡述如下(詳計畫書): |
(一) | 參與本計畫辦理之初階、進階、國際培訓工作坊、期中工作會議及成果發表會。 |
(二) | 辦理合作學習相關研習、工作坊、成果分享等活動,並邀請區域周邊學校參與。 |
(三) | 邀請本計畫官網所列之輔導委員協助備課、觀課、議課或諮詢、演講等;辦理對外公開觀課,並於臉書「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粉絲專頁發布辦理內容簡述及成果照片。 |
(四) | 進行成效評估與推廣,配合提供圖文動態訊息,於本計畫臉書粉絲團分享推廣實施經驗。 |
五、 | 參與本計畫類型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
(一) | 深耕學校: |
1、 | 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 萬元。 |
2、 | 帶領 1 間夥伴學校,額外補助 2 萬元,深耕學校最高額外補助上限為 6 萬元;新申請之學校不得申請此項經費。 |
(二) | 夥伴學校:每校補助 6 萬元。 |
(三) | 跨校際社群:最多核予 8 群,經費由委辦計畫團隊支應,每案補助上限為 10 萬元。 |
六、 | 欲申請本案之學校請詳閱計畫及遴選程序等相關訊息,應於 11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前將相關附件資料紙本 1 式 3 份逕送(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電子檔傳送至 10029308@ms.tyc.edu.tw 。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