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3 年 5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1289 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本局初任閩南語文授課教師於閩南語文課程備課及提升閩南語文授課知能,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能力,爰國教署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本計畫以國民中學初任閩南語文課程之各校 113 學年度閩南語文授課師資為優先,請貴校推薦教師參加;研習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
(一) | 參與研習資格: |
1、 | 未具備閩南語文專長教師證,且通過閩南語語言能力中高級( B2 )以上之認證考試之合格教師。 |
2、 | 未曾教授閩南語文課程,但已安排於 113 學年度教授閩南語文課程之教師優先錄取;餘請參閱計畫錄取資格次序說明。 |
(二) | 課程說明: |
1、 | 分別於臺北、臺中、臺南及屏東等分區辦理 4 場次,各場次課程前 2 日(星期一至星期二)為線上課程、第 3 日(星期五)為實體課程(含試教演示)。 |
2、 | 各場次時間及地點: |
(1) | 臺北場: 113 年 7 月 8 日至 9 日線上課程; 7 月 12 日實體課程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辦理。 |
(2) | 臺中場: 113 年 7 月 22 日至 23 日線上課程; 7 月 26 日實體課程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辦理。 |
(3) | 臺南場: 113 年 7 月 29 日至 30 日線上課程; 8 月 2 日實體課程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辦理。 |
(4) | 花蓮場: 113 年 8 月 12 日至 13 日線上課程; 8 月 16 日實體課程於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辦理。 |
(三) | 報名方式: |
1、 | 請貴校於 113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前,將推薦名單(學如附件) WORD 檔案及核章掃描檔各 1 份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局(承辦人:國中教育科商借教師魏本玹,電子郵件: amywei22@ms.tyc.edu.tw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分機 7525 ),薦派人員無須線上報名。 |
2、 | 自行報名:自 113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起至 6 月 23 日(星期日)止視各場次推薦教師檢核錄取餘額不另行公告,統一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教師自行報名,並依報名先後進行資格檢核依序錄取額滿為止。 |
四、 | 研習資訊請詳閱計畫內容,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教師增能輔導計畫辦公室」詢問:電話 04 22183050 ;電子信箱: taigi2023@gmail.com 。 |
五、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及薦派名單(空白表格)各 1 份。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