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各校(園)人員於辦理各項活動及課程時,應先行掌握氣
象局發布之體感溫度預報,倘當日體感溫度達標,各校
(園)即應依循「桃園市所屬學校戶外活動因應高溫處理原
則」調整各項活動及課程實施方式;倘當日體感溫度未達
標,亦請各校(園)多加留意學生(童)防曬情形,避免學生
(童)長時間曝曬於烈日下。
二、為避免因天氣炎熱,校園發生熱傷害事件,請各校(園)持
續宣導並落實以下熱傷害防護措施:
(一)充份補充水分及電解質:應宣導隨時補充水分,不等到
口渴才喝水,宜飲用室溫的水。如有從事運動,應於運
動前半小時喝水 400-600cc(分 2-3 次飲用);運動前、運
動中,每 10 至 20 分鐘喝 200 至 300cc ,室溫水為宜,且適
時補充電解質。
(二)避免烈日下活動:應持續掌握中央氣象局發布之高溫資
訊及紫外線指數,減少於上午 10 時至下午 2 時進行戶外活
動及課程,並視狀況調整至室內或陰涼處實施相關活動
及課程,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穿著涼爽透氣衣物:應宣導儘量穿著輕便、淺色、寬
鬆、透氣、吸水與排汗功能佳的衣物,增加散熱效果。
(四)保持教室通風:利用空調、電風扇或灑水方式降低室內
環境溫度,並隨時檢查通風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五)建立校園熱傷害緊急處置標準流程:活動中應隨時注意
學生身體情形,倘若學生出現痙攣、暈厥、頭痛、疲
倦、意識不清等情形時,應將學生移至陰涼通風處休
息,並儘速送醫評估治療。
三、「桃園市所屬學校戶外活動因應高溫處理原則」提供各校
(園)參考運用,各校(園)仍得視學校場域規劃及學生(童)
身體情形等條件安排適當活動及場所,惟請各校(園)務必
留意學生防曬、飲水及健康等情形,以降低校園發生熱傷
害之風險。
四、另各校(園)應定時掌握中央氣象局高溫資訊(該局每日下午
5 時 30 分依據預測發布隔日之高溫資訊,網址:
https://www.cwa.gov.tw/V8/C/P/Warning/W29.html),可
透過健康氣象(網址:
https://crowa.cwa.gov.tw
/HealthWeather/)掌握熱傷害預警資訊,另提供衛生福利
部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單張、手冊、懶人包、專文及「樂
活氣象 APP-健康氣象服務」等資源,請多加運用:
(一)
https://reurl.cc/Wr7aze
(二)
https://reurl.cc/A7lo4j
五、檢附「桃園市所屬學校戶外活動因應高溫處理原則」、預
防熱傷害宣導海報及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各 1 份,亦可
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