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113 年 6 月 21 日桃警少字第 1130084535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 113 年 7 月 19 日至 8 月 31 日(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
(二) | 報名對象:設籍(或學籍)於本市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青少年。 |
三、 | 活動內容: |
(一) | 徵選組別:依年齡分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共 2 組,國中組為年齡範圍 12 至 15 (含)歲青少年;高中(職)組為年齡範圍 15 至未滿 18 歲青少年。 |
(二) | 活動辦法:以「防制少年落入詐騙陷阱」、「避免少年接觸新興毒品」,進行書法撰寫,期防制青少年被害,增進少年法治觀念。 |
(三) | 徵件主題:主題以青少年反毒(詐)為限,文字整合反毒(詐)創意書法內文,內容自訂。 |
(四) | 稿件規格: |
1、 | 尺寸(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全開(約 68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另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
2、 | 文字:反詐(毒)口號標語。 |
3、 | 參加件數:每人限參加 1 件,曾公開發表或曾獲其他獎項之作品不得參加。 |
(五) | 由本分局聘請各類相關專家擔任評審,依分數高低取前 3 名及佳作數名頒發獎金: |
1、 | 特優:取 3 名,頒發新臺幣 1,200 元禮券(7-11 商品卡)、致贈獎狀乙張。 |
2、 | 優等:取 3 名,頒發新臺幣 600 元禮券(7-11 商品卡)、致贈獎狀乙張。 |
3、 | 佳作:取 5 名,頒發新臺幣 300 元禮券(7-11 商品卡)。 |
四、 | 報名資訊: |
(一) | 請至本分局臉書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aoyuanpd )下載「報名表」、「授權同意書」等 2 項表單;作品完成後請一同寄至收件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偵查隊業務組承辦人偵查佐陳婷婷收(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 258 號)。 |
(二) | 主辦單位收到作品資料後,會以 E-MAIL 回復確認繳交文件及資料,參賽者收到回復後表示繳交作品成功。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