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19 日臺教國字第 1135502265B 號函及「桃園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 113 年 10 月 20 日(星期日)、 10 月 26 日(星期六)、 11 月 2 日(星期六)、 11 月 9 日(星期六)、 11 月 16 日(星期六)、 11 月 23 日(星期六)及 11 月 30 日(星期六),共 7 天。 |
(二) | 報名類別: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始得報名。 |
1、 |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年滿 20 歲者)。 |
2、 | 具國中或國小教師證者。 |
(三) | 報名方式: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請填妥表件、備齊相關文件影本及回郵信封( A4 大小,填妥收件者姓名、地址及 6 碼郵遞區號),寄至「334017 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 31 號」,封面收件單位為「大成國民小學補校劉玉蓮主任」(註明報名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 |
(四)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自 113 年 10 月 1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五) | 報名人數上限: 20 名(額滿即截止)。 |
(六) | 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將於 113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前,公告於大成國小網站首頁( http://www.dches.tyc.edu.tw/)。 |
(七) | 認證方式與程序:通過資格審查、完成培訓課程且通過口 試、筆試和教學演示等三項評量檢核者,由本局核發閩東 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以設籍或現居桃園市者優先錄取,倘有餘額則開放外縣市民眾參與,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四、 | 「桃園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東語文教學人員培訓 認證實施計畫」請至本局( 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