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3 年 9 月 1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2878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培訓對象: |
1、 | 手語教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不含校長、專任輔導導師、代理教師等身分。 |
2、 | 手語教學人員(以下 6 種身分之一即可) |
(1) | 可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 72 小時以上。 |
(2) | 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或示範者,服務 72 小時以上。 |
(3) | 教學與服務時數總計共達 72 小時以上。 |
(4) | 手語翻譯丙級或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者。 |
(5) | 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格者。 |
(二) | 課程時數與安排: |
1、 | 手語教師:每週六上課, 1 班 25 人,共 108 小時。 |
2、 | 手語教學人員:每週六上課, 1 班 40 人,共 45 小時。 |
(三) | 報名方式: |
1、 | 於 113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前備妥個人基本身分證件影本,填寫個人報名表後郵寄至同德國小報名(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六街 175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2、 | 若有報名相關問題洽同德國小教務處許主任( 03-3176403 分機 210 )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