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教育部 114 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務必於 11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前完成薦送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30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2603162 號函辦理。
二、 為充裕師資來源,提升國中部分科目之專長授課比率,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114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有關開班原則及薦送資格請參閱薦送表說明欄。
三、 為利教育部後續審查作業,請貴校評估校內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本土語文),分別薦送符合參加旨揭班別資格之對象及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 需註明薦送排序(每位教師限薦送一個科目,請勿重複薦送)。
四、 請各校確實盤點校內各領域或科目師資結構,就師資不足之科目(如:資訊科技、生活科技、家政、地球科學、表演藝術、健康教育及童軍等)鼓勵教師進修第二專長,薦派教師參加第二專長學分班,以符合專長授課原則。
五、 本案請貴校務必於 11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前,將核章後 PDF 檔(含 excel 原檔)免備文逕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承辦人信箱(10040781@ms.tyc.edu.tw),倘貴校無薦送教師之需求,亦請於薦送表格內填寫「無」回傳,俾利本局報送教育部憑辦。另整體審查作業之需,逾期將不予受理。
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