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24 日桃教小字第 1130086817 號函辦理。 |
二、 | 參賽對象: 歡迎全市各公立國中小教師報名送件,每件作品作者限定由一至四名共同創作(不需為同校),且每人參賽以三件為限。。 |
三、 | 重要時程: |
(一)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2 月 07 日(五)止。 |
(二) | 審查作業: 114 年 2 月 19 日(三)。 |
(三) | 成果發表會: 114 年 3 月 26 日(三)13:00~17:30 。 |
四、 | 獎勵內容: |
(一) | 作品名額及獎勵內容如下: |
1、 | 特優,取 2 件作品,核發作者 5,000 元禮券,並頒發獎狀。 |
2、 | 優等,取 3 件作品,核發作者 4,000 元禮券,並頒發獎狀。 |
3、 | 甲等,取 4 件作品,核發作者 2,000 元禮券,並頒發獎狀。 |
4、 | 佳作,取 3 件作品,核發作者 1,000 元禮券,並頒發獎狀。 |
(二) | 評審會議得就參賽件數,酌減錄取件數,並移至另一組增額使用。未達水準者得從缺,倘作品屬共同創作時,禮券由作者群均分。 |
(三) | 依據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獎勵案件核發禮券以參賽前 20%頒發禮卷,不足額時得從缺。 |
五、 | 收件方式: |
(一) | 紙本文件部分,請用信封裝妥,並於信封上註明作品名稱、組別、參賽單位、作者等,於截止日前送(寄)達桃園市華勛國民小學學務處收。地址: 32077 桃園市中壢區榮民南路 205 號。聯絡電話:( 03 ) 4661587 轉 310 或 311 。 |
(二) | 電子檔案部分,檔案名稱請加文件項目編號並加以校名和參賽者姓名命名,例如: 1 華勛國小劉瓊文, email 至 wendyliu@hses.tyc.edu.tw 。繳交電子檔後,請電洽或 email 向華勛國小學務處劉主任確認。 |
(三) | 紙本文件、電子檔案皆需完整繳交。 |
六、 | 聯絡電話:( 03 ) 4661587 轉 310 或 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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