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2 月 2 日臺教師(四)字第 1132603975A 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發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及產出高品質學術論文,本計畫分為「第 1 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第 2 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等二項子計畫推動,有關第 2 類計畫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含申請格式及表件)請參閱附件,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本計畫申請採線上系統作業(良師藝友平台網址: https://TeacherNet.moe.edu.tw ,系統操作說明會將另案函知)。 |
(二) | 第 2 類計畫: |
1、 | 申請對象:具有國民教育(含特教)中央輔導團、國民教育(含特教)地方輔導團、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或參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跨校社群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之申請資格者,由個人進行線上系統申請送件(免備文)。 |
2、 | 申請之論文須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前 3 年內完成(即 2022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間完成者),並應發表於具名、全文審查機制,且能公開使用之學術期刊論文。 |
3、 | 上述資料均須於徵件截止日(114 年 2 月 20 日)前完成系統填報與相關檔案上傳提交,凡逾期送件、資料不全、申請程序不符規定或逾期未依通知補件者,均不予受理。 |
(三) | 本計畫推動說明會之簡報、 QA 擬答等相關資料請至「教育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司網站」中「資料下載區」(路徑:教育部/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資料下載)逕行下載參考,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計畫委辦單位陳小姐、汪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 分機 62139 、 62243)或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徐慧潔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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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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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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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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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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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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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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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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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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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docx)(pdf) | (114/2/1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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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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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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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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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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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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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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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