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 113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習扶助整體行政 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案件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教材教師資格 |
1、 | 當期通過開班審核之授課教師,可申請博幼或永齡教 材。 |
2、 | 申請博幼教材之教師,需完成國教署學習扶助 8 或 18 小時研習認證或完成博幼 18 小時課程認證。 |
3、 | 申請永齡教材之教師,需完成永齡課程研習 29 小時認證。 |
(二) | 申請資格及流程 |
1、 | 需完成第二學期開班核定。 |
2、 | 至公益教材補助申請頁面填報,教師資格及開班學生人 數為申請基數, 例如: 5 年級數學班 6 位學生,可申請 5 年級或 4 年級教材 6 本(每位學生每期只能申請一冊,習作可與課本同時申請),教師 1 本(教師部分學校申請過則會顯示不可再申請,故請將教師教材存放學校,供其他教師繼續使用)。 |
3、 | 申請經審核通過,資源中心逕為處理後續訂書及核銷事宜,各校負責點收教材並回填回饋單即可。 |
三、 | 請有教材需求之學校,於第二學期開班審核通過後至 114 年 3 月 5 日前,前往學習扶助 113 學年度網路填報系統(網址: https://priori.moe.gov.tw /report113/)完成旨揭案件申請,逾期或該期補助經費用罄則不再受理。 |
五、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專責人員(電話: 03-3126250 分機 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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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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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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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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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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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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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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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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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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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docx)(pdf) | (114/2/1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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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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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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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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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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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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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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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