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苗栗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苗栗縣政府 114 年 4 月 1 日府教務字第 1140068311 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 114 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為維真國中及斗煥國小,若選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
三、 | 該縣大倫國中、竹南國中及通霄國中為生活科技、資訊科技類科巡迴輔導教師中心學校,介聘至前述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並依該縣國中課務需求跨校授課。 |
四、 | 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4 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入上開學校佔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將超額介聘至其他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該縣原住民重點學校如下:南庄國中、泰安國中(小)、東河國小、象鼻國小、梅園國小、士林國小、南庄國小、蓬萊國小、永興國小、汶水國小、泰興國小、清安國小、大南國小。 |
五、 | 調入該縣實驗教育學校教師應依學校實驗教育規範辦理相關教學作業; 114 學年度實驗教育學校如下:南河國小、泰興國小、象鼻國小、龍昇國小、興隆國小、僑育國小、信德國小、新開國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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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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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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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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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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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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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docx)(pdf) | (114/2/1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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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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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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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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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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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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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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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