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執行教育部「111 年至 112 年美感與設計創新計畫」北區美感教育基地大學,辦理 112-1 學期到校講習申請,請貴校教師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2 年 7 月 25 日北教大美術字第 1122110055 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111 年至 112 年美感與設計創新計畫」之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學校;該校訂定旨揭到校講習計畫,其達成下列目標:
(一) 提升學生設計創新美感素養、營造美感學習環境及增進國民美學前瞻能力。
(二) 全面提升國民之美感素養。
(三) 實施中等學校各領域/學科教師或校內行政人員視覺形式美感教育講習活動,引發動力,體驗美感,支持並執行學校美感教育課程推動。
三、 旨揭到校講習計畫開放北區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申請,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場次,本期亦試辦開放國民小學申請到校講習服務,各校可利用全校(年級)週會時間,或領域共同不排課及周末時段,規劃校內學生及教師或行政人員之美感講習(含專題講座與課程工作坊),申請時間為 10 時至 16 時之間,單一場次講習時間以 60 分鐘至 120 分鐘為原則,相關講習講師及教材由北區美感教育基地大學提供。
四、 為擴大效益與促進美感課程深耕推廣,歡迎貴校踴躍申請,填寫附件申請表,向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提出申請,限額 35 場,偏鄉學校及未曾申請本項講習學校優先,額滿為止,該校將依申請表之填寫內容,按北區各縣市學校比例原則分配辦理,並於各申請場次前 15 日依序與申請學校聯繫。
五、 檢送實施計畫與申請表 1 份,若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師美術館張芸慈小姐,電話 02-2736-0316 ,電子信箱 montue.ytc@mail.ntue.edu.tw 。
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
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
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pdf) | (109/8/27更新) | |
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
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
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
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
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
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