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局 115 年 2 月 9 日桃教小字第 11500095087 號函(諒達)辦理。 |
| 二、 | 本市 115 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請各受理收件學校於 115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7 日登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 https://tycnee.psees.tyc.edu.tw )」,將申請人送交之申請書掃描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進行申請案資料檢核,檢核注意事項如下: |
| (一) | 申請人需繳交資料是否已全數上傳完成。 |
| (二) | 申請書是否為法定代理人親筆簽名。 |
| (三) | 需為最近 3 個月內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並含詳細記事。 |
| (四) | 學生申請之年級是否正確。 |
| (五) |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擬部分課程、資源或社團等項目與設籍學校合作者,需於實驗教育計畫內檢附與學校協調後之相關文件。 |
| (六)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擬與本市轄屬高中職合作者,需於實驗教育計畫內檢附雙方用印之合作計畫書(倘高一新生於放榜確定合作學校,應由合作學校函報其合作計畫等相關資料至本局)。 |
| (七) | 經本局許可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擬自 114 學年度同時取得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函報教育部許可後進行合作。 |
| 三、 | 另本市 114 學年度通過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之學生名單詳如附件,請設籍學校協助提醒學生依限提出 115 學年度申請案或上傳 115 學年度課程細部計畫: |
| (一) | 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僅至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者, 115 學年度須重新申請。 |
| (二) | 前經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為跨學年度之申請案,申請人仍應逐年依年度申請期程繳交該學年度課程細部計畫。 |
| 四、 | 倘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 |
| (一) |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國小教育科邱筱芙老師(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416 )。 |
| (二)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高級中等教育科鄭安利老師(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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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生申訴手冊(pdf) | (114/05/18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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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獎懲實施計畫(pdf) | (115/08/0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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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校園門禁管理辦法(pdf) | (112/09/0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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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志工服務登記表(xls) | (112/10/20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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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改過銷過實施原則(pdf) | (109/8/2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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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要點(pdf) | (113/9/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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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教室管理及使用規範(pdf) | (114/10/2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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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則(含申請表)(pdf)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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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過申請書封面(pdf) | (107/5/2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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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輔學生推薦表懲實施要點(odt)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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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學生追蹤輔導通記錄通報表(docx)(pdf) | (114/2/1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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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學生復學通報表(odt) | (109/10/15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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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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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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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pdf) | (113/08/29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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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pdf) | (109/10/18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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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規則(pdf) | (109/08/3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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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獎懲單(odt) | (109/10/27更新) |
校務會議記錄:
(最後更新日期:115/06/22)
行政會議記錄:
(最後更新日期:115/07/20)
午餐供應委員會議記錄:
(最後更新日期:115/03/24)
其他會議記錄:
(最後更新日期:115/03/02)